換屋族「先買後賣」1年簽結太趕 專家:建
2024-11-01
央行打炒房打到換屋族,關於應該「先賣後買」還是「先買後賣」市場始終爭論不休。打算先買後賣的購屋者,央行進一步解釋可向銀行申請簽結,只要在一年內賣掉舊屋,即可享有寬限期與貸款優惠,因此市場再次出現兩派聲音;筆者認為單單只有1年的彈性銷售期,房價非常容易淪為投資殺價盤,試問如果這位自用換屋族是你,會願意賠錢賣屋嗎?
對此,房仲全聯會日前發出新聞稿,直指只給1年賣屋時間的這件事「真的太短」,對於有需求的剛性換屋族是個不得已的兩難抉擇,建議央行應該從善如流,將時間改成2年。市場贊成的聲音表示,本來央行堅決要你先賣後買,現在改為給你1年彈性時間了,你卻還不滿足?反對的聲音則認為,先買後賣本來就是既有的權利,現在只給1年時間,加上又在打炒房的風口浪尖上,市場氛圍轉為觀望,誰能保證1年內一定能取得滿意價格順利售出?
看起來的確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道,不過,光看現在因為排隊貸款的審核時間從2至3個月轉為6個月,就知道你實際的賣屋時間只剩半年;假如從10月開始算,如果你的舊屋過年前沒有順利售出,很可能就要面臨新屋的政策罰則。
別的不說,如果你賣屋剛好跟投資客賣屋的時間重疊、地段重疊甚至社區重疊,「多殺多」是必然發生的狀況;再者,投資、投機客取得的成本一定比自住客來得低,換句話說,自住客根本就不可能賣的比他們便宜,最後只能賠售,筆者還是那句話,如果你是那位自住客,你願意認賠出場嗎?
筆者認為,投機、投資客講求的資金轉移,他們有資本少賺甚至讓利,站在自住客的立場當然要避開跟投資客的銷售期強碰。然而央行的這項措施,等同於叫這些換屋客「暫緩購屋計畫」,簡言之就是「現在政府要打投機客,身為自住客你應該諒解、暫時不要買房」的意思;也許有些人會鼓掌叫好,但筆者卻以為政策應該都有其延續性與檢討彈性,日前房仲全聯會提出的「延長2年」建議,讓換屋自住客確實可以在選擇暫緩、售屋之間獲得更大時間彈性。
最後筆者想提醒,貸款成數代表購屋者的資金能力,利率則代表購屋者養房的能力,自從央行限貸令上路以後,除了不少銀行表示要排隊、拉長核貸時間外,更直接將利率拉到3%以上,提高的不只是自備款,更讓購屋族每月支出多出好幾千元。央行在打炒房的同時,也應該顧及一般民眾的資金承受能力,而不只是為了維持金融穩定,一竿子打壞所有自用者的購屋計畫才是。